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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川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开展 2021 年对省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 满意度调查的通知

2021年08月24日 18:27:16 访问量:441

  四川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

  

 川教督委办函〔202123

 四川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

关于开展 2021 年对省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调查的通知

 

各市(州)政府教育督导部门、各有关普通高等学校:

近日,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印发了《关于开展 2021 年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调查的通知》(国教督办函〔202150),对省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开展满意度调查。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。

一、调查时间、内容及方式

调查时间为 2021 9 1 日至 10 20 日。调查内容围绕 2021 年对省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重点,聚焦教育公平、教育质量、政府治理、总体评价等方面,采用 “互联网+调查”方 式,面向社会开展满意度调查并征集对本地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方 面存在的问题线索和意见建议。

二、调查对象及问卷类型 

调查对象涉及 3 类人群:社会人士、教师和学生。根据被调 查对象和调查重点的不同,各类问卷的内容各有所侧重。每份问卷由填答人基本情况和调查内容两部分组成,分单选题、多选题两种类型。 问题举报平台不限调查对象,以开放式问答为主。

三、调查方式

省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调查依托“中国教育督导”微信公众号实施。调查对象进入省政府、省教育厅官方网站或直接扫描下方“中国教育督导”微信公众号二维码,选择“关注公众号”,点击首页底部“互动平台”,进入“政府履职情况调查”,根据各自身份选择问卷填答;选择“举报平台”进入举报系统留言,提供举报线索。

(“中国教育督导”微信公众号二维码)

四、有关要求

一)及时公开发布。收到本通知后,要及时将二维码在各级人民政府、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官网向社会公开发布。

二)加大宣传力度,采取飘窗等形式在政府、部门和学 校官网首页进行公告,公告内容保留到 10 20 日,让社会广泛知晓和参与对省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调查工作。

三) 严禁弄虚作假。要严明工作纪律,提高调查实效,杜绝虚假填报行为,确保调查结果客观公正。

联系人: 郑依臣 028—86110490

  箱: scjy****@126.com


  四川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

 2021 8 17


编辑:东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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